微制造服务协议
本服务条款内容,系《微制造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署合同后生效,双方基于同类商务合作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产生的补充协议、订单及其他商务合作未经双方另行约定均适用本条款内容。
1. 接受条款
本服务条款是嘉兴付立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橙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微制造”)与您就微制造智能制造云平台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盖章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即表示您与微制造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盖章文本与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之服务条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文本为准。
您在使用微制造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服务条款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微制造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微制造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微制造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2. 服务内容
2.1. 微制造云平台服务主要运用 www.weizhizao.net,以下称为“本网站”,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2. 微制造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服务协议的约定。
3. 服务费用
3.1. 服务费用将在本合同中予以列明公示。
3.2. 在您付费并向微制造归档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之后,微制造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若您未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付费的,本服务合同以及与您就服务所达成的一切行为失效。
3.3.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
4. 权利义务
4.1. 您的权利、义务
4.1.1. 您同意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服务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的产品使用范围仅限于自己个人、您企业内部、客户以及供应商使用。
4.1.2. 您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1.3. 您承诺:
4.1.3.1. 如果您利用微制造提供的服务进行经营或非经营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
4.1.3.2. 若微制造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4.1.3.3. 不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不利用微制造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4.1.3.4. 不利用微制造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
4.1.3.4.1.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4.1.3.4.2.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1.3.4.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1.3.4.4.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4.1.3.4.5.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4.1.3.4.6.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4.1.3.4.7.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及其他有损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4.1.3.4.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4.1.3.5.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DOS等);
4.1.3.6.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微制造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4.1.3.7. 不利用微制造的服务提供任何不经网络审查或依靠技术手段成为境内获取境外非法信息的途径;
4.1.3.8.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微制造服务条款的行为。
4.1.3.9. 如微制造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直接删除相应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微制造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微制造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直接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4.1.4. 您对自己存放在微制造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微制造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4.1.5. 您应向微制造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及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您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微制造。因您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您负责。
4.1.6. 您了解微制造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微制造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微制造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微制造违约。您同意和微制造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4.2. 微制造的权利、义务
4.2.1. 微制造应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向您提供服务。
4.2.2. 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微制造将仅就微制造许可您使用的许可软件提供支持服务。
4.2.3. 微制造将为您提供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消除,但因您的原因或不可抗力以及非微制造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4.2.4. 在保证协议约定服务内容要求得到满足,并且所有的工作是以专业的和符合技术要求的方式进行的前提下,微制造对其专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拥有最终的决定权。由于超出微制造预见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中断情况,微制造应在情况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与您沟通,协商解决,并相互配合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4.2.5. 微制造有权对您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若您存在违法、违反微制造服务协议约定等情况,微制造有权关停您的账户并要求您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2.6. 在未损害您名誉亦不泄漏您的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微制造有权无偿将此次合作作为客户案例,进行相关市场宣传拓展活动。
5. 知识产权及许可限制
5.1.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专利申请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其它有关的权利均归属微制造享有。由于您的原因造成微制造的上述权利被侵害的,由您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5.2. 鉴于微制造服务系统会不断利用平台数据迭代更新,迭代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由微制造自主享有。
6.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6.2.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 违约责任及赔偿
7.1.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形不属于微制造违约:
7.2.1. 为有效提供服务,微制造对服务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
7.2.2. 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微制造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
7.2.3. 因第三方恶意导致微制造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的;
7.2.4. 您因帐号、密码、需要认证的文件等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非微制造原因造成的损失;
7.2.5.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的;
7.2.6. 如因微制造原因,造成您连续48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并未提供解决方案的,您可以终止服务并与微制造协商赔偿,但非微制造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7.3. 在任何情况下,微制造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微制造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7.4. 您应理解并同意,虽然微制造会对服务提供可用性和可靠性支撑,但在试用期间(免费或不免费),微制造将不对任何服务的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微制造亦不对您使用试用服务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7.5. 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微制造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微制造将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7.6. 在任何情况下,微制造对本服务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8. 保密条款
8.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资料,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8.2. 双方在此同意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使用并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8.2.1. 因服务协议的谈判或履行而获取的对方任何非公开的信息;
8.2.2. 因服务协议谈判或履行而获取对方关联方或第三方有关任何及所有非公开信息;
8.2.3. 在履行本条款的过程中,双方交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数据、资料、说明解释等)。
8.3.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资料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8.4. 本条款不因服务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9. 合同解除及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服务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9.1.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服务协议的;
9.2. 服务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9.3. 经微制造提前通知,结束公测期或免费试用期的;
9.4.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服务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9.5.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条款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服务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服务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服务协议;
9.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服务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服务协议。
9.7. 如您未通过微制造平台企业认证,微制造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自解除协议通知书邮件或邮寄送达之日解除。
9.8. 服务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条款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服务协议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服务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服务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服务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2. 双方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 附则
11.1. 微制造在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及本条款是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服务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1.2. 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服务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11.3. 任何与本条款相关但未在本条款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条款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条款与其补充条款或协议冲突时,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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